重慶萬州法院近三年受理非法拘禁案34件
索債引發(fā)非法拘禁犯罪占九成四
被告人幫他人收賬,后將被害人強行塞入汽車看管并進行毆打,逼迫被害人寫下欠條,。近年來,類似因債務糾紛引發(fā)的非法拘禁案件在各地時有發(fā)生,。
重慶市萬州區(qū)人民法院在對近年來受理的非法拘禁案件進行分析時發(fā)現(xiàn),近3年,此類犯罪涉案人數(shù)顯著增加,其中因索債引發(fā)的非法拘禁犯罪達32件,占比94.1%。
非法拘禁背后多為謀求收債報酬
萬州區(qū)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嚴學萬告訴記者,近年來,社會上出現(xiàn)一批以收取一定數(shù)量或比例錢物作為報酬的索取債務人員,。在張某等人非法拘禁案中,張某與債權人付某約定以收到錢款的10%作為報酬,。
2016年1月8日,付某委托被告人張某找被害人向某某催收借款,約定收到的錢提10%為張某所有。2016年1月8日晚至同月9日,被告人張某,、張某軍,、程某某三人采取緊跟的方式一直跟隨向某某。
當月10日上午,被告人張某,、張某軍,、程某某到萬州區(qū)百安壩一咖啡屋讓向某某湊錢還款。為防止向某某逃跑,被告人張某,、程某某分別邀約陳某龍及陳某來咖啡屋幫忙看守,。
其間,由于向某某一直未還錢,被告人張某多次采取“裝麻袋、浸長江水”等言語恐嚇向某某,并對前來找向某某的李某功,、李某先等人稱“不先還20萬元,哪也不準走”,。向某某提出要回家換衣服,被告人張某予以拒絕。
同月11日22時許,被告人張某指使被告人陳某龍及陳某對向某某進行毆打,威脅其歸還借款,。遂即,公安機關到達咖啡屋,將被告人張某,、陳某龍、張某軍,、程某某及陳某,、張某等人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