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律師:乘客打“貨車”有風險
目前,,“貨拉拉”平臺有部分如五菱宏光七座客車、長安七座客車,、福田G9 九座商務車等車型,。“貨拉拉”的客服人員表示,,上述幾種車型,,在平臺上都可以注冊并且通過審核。但北青報記者致電北京市交管局12122熱線獲悉,,上述幾種車型屬于客車,,不能進行貨運。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是客車還是貨車,,具體以行駛證為準,(‘貨拉拉’這類)第三方平臺無權更改,。車輛是客車還是貨車是一經出廠就被固定的,,不能隨意更改。如果使用客車用來拉貨,,一經執(zhí)法部門查處,會根據具體違法情況作出相應處罰,?!?/p>
同時,北京市交管局12122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將面包車后排座位拆卸后用于裝貨的行為是違法的,,“車輛不得擅自進行改裝、拆卸”,。
此外,,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提醒,消費者使用“貨拉拉”平臺上的車輛當作“網約車”有風險,,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或陷入維權困境。
韓驍稱,,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的規(guī)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方法,。
韓驍表示,,這一法律規(guī)定要求“貨拉拉”平臺做到兩點:一是禁止平臺司機以平臺名義欺騙消費者而進行載客活動;二是在平臺上明確提醒廣大消費者“貨拉拉”平臺不允許從事載客活動,,防止部分消費者因不知情而將其當作“網約車”使用,。
他表示,如果消費者知悉“貨拉拉”的拉貨用車性質,,依舊將其當作網約車使用,,且平臺已盡到提醒消費者注意的義務,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消費者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貨拉拉被當網約車 滴滴不給力,,人們不得不劍走偏鋒求助于比出租車,、快車等低一級的貨車來滿足剛需出行。用貨拉拉取代滴滴雖然只是出于戲謔,,但背后折射出的正是網約車行業(yè)的尷尬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