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網(wǎng)友眼中孤立的“打老師”事件,,就從常仁堯和張某林之間的個人恩怨,,上升到常仁堯對整個教師群體,,對師道尊嚴乃至社會公序良俗的挑戰(zhàn),。這一轉變,也帶來了不少的疑問,。
常家人認為,,公訴人和法院的相關表述,和案發(fā)時學校以教師名義發(fā)出的控告書一樣,,存在著夸大之嫌,,令人難以接受。
洪某表示:“控告書中把常堯說成是人渣,、惡勢力,,現(xiàn)在又把治安案件轉變成刑事案件,把個人恩怨上升為常堯對社會安定,、價值觀的挑戰(zhàn),,我們真不知道這是想把局面弄成什么樣?”
疑問五
量刑是否過重
法院一審判罰常仁堯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不僅常仁堯及其家人難以接受,,不少公眾也覺得量刑過重。
洪某表示:“不僅給定罪了,,還判得那么重,。”
一位網(wǎng)友表示:“判一年半太重了,,感覺判個緩刑,,既能起到懲戒作用,也符合事件的嚴重程度,?!?/p>
而另一評論則說:“1年6個月略重,一年的話估計他家里就好接受了,,已經(jīng)羈押了半年多,,執(zhí)行刑期也沒多少了?!?/p>
……
但是,,不同的位置,似乎有著不同的看法,。張某林的一位鄰居,,同時也是欒川縣的一位教育工作者表示,法官量刑有法律層面的考量,,如果處罰太輕的話,,起不到相應的懲戒和震懾作用,,客觀上會縱容那些用不理性手段面對老師管教的學生,有可能產(chǎn)生更多的不良事件,。
自從常仁堯在杭州東站被拘,,上個月的首次開庭是妻子洪某第一次看到他,今天宣判是見的第二面,,“感覺他比上次庭審更瘦了,!”
“打老師”案至今,常仁堯和張某林兩家,,似乎都成了受害者,。那是什么導致了這一結果呢?
今天上午,,備受關注的“男子20年后打老師”案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打人男子常仁堯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常仁堯當庭表示上訴
20年后打老師開庭 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開庭審理“男子當街反削20年前班主任”一案。此前,,常某堯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捕,。郭京朝律師稱,將做無罪辯護,。
20年后打老師開庭 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開庭審理“男子當街反削20年前班主任”一案,。此前,常某堯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捕,。郭京朝律師稱,,將做無罪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