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因其便捷與實惠受到眾多消費者的青睞,,但其中潛在的問題也值得關(guān)注。董先生在一次團購中購得的雜糧零食,,標注凈含量為65克,,實則不足,,這促使他采取行動,決心追究責任,。他將該商品送檢,,證實確為不合格產(chǎn)品后,一并將團購平臺,、供貨商及生產(chǎn)商告上了北京互聯(lián)網(wǎng)法院,,要求共同承擔責任,。
面對訴訟,,團購平臺辯稱其僅為交易提供平臺服務(wù),并非直接銷售者,;供貨商聲稱案發(fā)時與平臺的供貨合同尚未生效,,故商品非其所供;生產(chǎn)商則堅稱出廠產(chǎn)品均符合標準,,對董先生所遇問題表示不解,。此案的核心爭議在于銷售責任歸屬及是否存在欺詐行為,進而是否應(yīng)實施懲罰性賠償,。
法院審理指出,,團購平臺未能依法公示銷售者信息,且實際收取了貨款,,判定其需承擔銷售者責任,。鑒于商品明顯缺斤少兩,支持董先生解除合同并獲得退款的要求,。同時,,因商品標注重量與實際嚴重不符,超出合理誤差,,法院認定生產(chǎn)商存在欺詐故意,,需向董先生支付500元懲罰性賠償,。
最終判決,團購平臺負責退貨退款,,生產(chǎn)商承擔懲罰性賠償,。法院借此案例強調(diào),團購平臺必須履行公示銷售者信息的義務(wù),,否則在消費糾紛中可能被視作銷售者承擔責任,。這一裁決不僅維護了消費者權(quán)益,也為電商平臺的合規(guī)運營提供了法律警示,。
近期,,不少歌迷在某在線平臺上以高昂價格購買了周杰倫演唱會的門票,卻遭遇了預(yù)期出票日期內(nèi)未能出票的狀況,。眼看演唱會日益臨近,,他們收到了退款及賠償?shù)耐ㄖ?/a>
2024-05-31 20:42:34多人高價買周杰倫票未出票獲萬元退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