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因其便捷與實惠受到眾多消費者的青睞,,但其中潛在的問題也值得關注,。董先生在一次團購中購得的雜糧零食,,標注凈含量為65克,,實則不足,,這促使他采取行動,,決心追究責任,。他將該商品送檢,,證實確為不合格產品后,,一并將團購平臺,、供貨商及生產商告上了北京互聯網法院,要求共同承擔責任,。
面對訴訟,,團購平臺辯稱其僅為交易提供平臺服務,并非直接銷售者;供貨商聲稱案發(fā)時與平臺的供貨合同尚未生效,,故商品非其所供,;生產商則堅稱出廠產品均符合標準,對董先生所遇問題表示不解,。此案的核心爭議在于銷售責任歸屬及是否存在欺詐行為,,進而是否應實施懲罰性賠償。
法院審理指出,,團購平臺未能依法公示銷售者信息,,且實際收取了貨款,判定其需承擔銷售者責任,。鑒于商品明顯缺斤少兩,,支持董先生解除合同并獲得退款的要求。同時,,因商品標注重量與實際嚴重不符,,超出合理誤差,法院認定生產商存在欺詐故意,,需向董先生支付500元懲罰性賠償,。
最終判決,團購平臺負責退貨退款,,生產商承擔懲罰性賠償,。法院借此案例強調,團購平臺必須履行公示銷售者信息的義務,,否則在消費糾紛中可能被視作銷售者承擔責任,。這一裁決不僅維護了消費者權益,也為電商平臺的合規(guī)運營提供了法律警示,。
近期,,不少歌迷在某在線平臺上以高昂價格購買了周杰倫演唱會的門票,,卻遭遇了預期出票日期內未能出票的狀況。眼看演唱會日益臨近,,他們收到了退款及賠償的通知
2024-05-31 20:42:34多人高價買周杰倫票未出票獲萬元退賠此前,江蘇的王某應聘到一家康養(yǎng)中心,,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之后,王某被康養(yǎng)中心安排至南京參加為期兩個多月的學習培訓,,王某還為參加培訓產生的住宿費用墊付了30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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