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班“瞇5分鐘”遭開除 法院判了
一位有著20多年工齡的老員工梁某,,因身體不適,在工作時短暫閉目休息了5分鐘,,卻因此遭到了公司的解雇處理,,未獲得任何賠償。梁某自1991年起在該公司工作,,崗位涉及電鍍車間及表面處理車間的電瓶車運輸操作,。2016年9月9日,他因頭痛服藥,,在車間小憩片刻,,公司以其行為違反規(guī)定為由解除合同,。梁某不滿公司的決定,,認為自己的行為并未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且聲稱雖簽收員工手冊但對其內(nèi)容并不了解,,手冊不應成為處罰依據(jù),。為此,,他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公司賠償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jīng)濟損失約18萬元。
公司方面依據(jù)《員工手冊》辯稱,梁某的行為不僅違反了工作時間不得睡覺的規(guī)定,,且逃避調(diào)查,、頂撞上司,影響惡劣,,符合解除合同且不予賠償?shù)臈l件,。而梁某堅持公司懲罰過重,手冊中應對上班打盹的行為給予書面警告而非直接解雇,。
法院一審審理認為,,梁某上班睡覺應受書面警告,其逃避行為雖不當,,但未達到可以直接解雇的程度,,判定公司違法解除合同,需賠償梁某15萬余元,。公司不服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此外,,法律明確規(guī)定了勞動者的權益,,包括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度,,確保勞動者享有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權,,以及加班需遵循的限制條件,旨在保護勞動者的身體健康與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