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也被稱為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為了提高全社會對反家庭暴力的關注和重視,,切實維護婦女,、兒童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與中華全國婦女聯(lián)合會聯(lián)合發(fā)布了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這些案例涵蓋了不同的情境,,包括因不滿對方起訴離婚而預謀殺人,、不堪忍受長期嚴重家庭暴力而殺死施暴者的情況,,以及受害者勇于反抗家庭暴力的正向示范。家庭暴力案件因其復雜性和多樣性,,在處理時不可一概而論,。通過分門別類地深入解析,厘清施暴者的法律責任和相應懲處力度,,為受害者提供更加全面,、充分、及時的保障顯得尤為重要,。這些典型案例的發(fā)布,,不僅彰顯了對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態(tài)度,也為后續(xù)司法實踐提供了指導意義,。
在具體案例中,,可以看到寬嚴相濟的司法理念貫穿始終。例如,,被告人謝某宇因不滿妻子起訴離婚而預謀報復殺人,,法院認定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并判處死刑。而在另一案例中,,被告人趙某梅雖構成故意殺人罪,,但考慮到她長期遭受家庭暴力,身心嚴重受損,,法院依法認定其故意殺人“情節(jié)較輕”,,予以從寬處罰。這種靈活的司法處理方式避免了簡單“一刀切”造成的不當誤判,,使判決更加合理,、有度。
此外,,這些典型案例還回應了一些社會常見的認知誤區(qū),。比如,一些施暴者誤以為酒后施暴可以從輕處理,,相關案例明確指出,,案發(fā)時是否處于醉酒狀態(tài)不影響其行為性質(zhì)的認定,亦不是從輕處罰的考量因素,,從而堵上了逃脫責任的“后門”,。
現(xiàn)實中,許多受害者由于“家丑不可外揚”等陳舊觀念,,羞于向外界尋求幫助,,默默隱忍;或擔心孩子成長受到負面影響,,在切斷“有毒”的婚姻關系時仍有所猶疑,;或害怕向外求助后不被重視,遭到報復而失去勇氣,;或因缺乏穩(wěn)定的經(jīng)濟來源,,對離婚后的生活充滿未知而難以抉擇。
此次發(fā)布的反家暴典型案例在法律層面具有鮮明的指導意義,,也在社會觀念和支持系統(tǒng)的完善層面提供了不少借鑒,。例如,一個案例中,,被害人丁某因遭受家暴決意離婚,,并向當?shù)貗D聯(lián)尋求幫助。當?shù)貗D聯(lián)工作人員了解到家庭變故導致丁某之子產(chǎn)生自卑,、厭學情緒甚至輕生念頭后,,幫助聯(lián)系心理咨詢師為其提供心理輔導,最終緩解了孩子的情緒,改善了母子關系,。這表明,,孩子不應成為家暴受害者放棄維權的“軟肋”,只要處理得當,,可以幫助孩子解開心結,,學會尊重家長的理性選擇。這一案例展示了受害者積極運用法律武器反抗家暴的正確示范,。
我國反家庭暴力法明確指出:“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上述典型案例再次說明,,只有當反家暴的法律制度有效發(fā)力,社會各環(huán)節(jié)的支持體系更加有力,,才能真正消除家庭暴力的生存土壤,,讓受害者有底氣、有能力向家暴說“不”,。
11月25日是“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也被稱作“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反家庭暴力不僅是國家,、社會的責任,,也是每個人的責任。家暴不是簡單的家務事,,全社會都應對此零容忍,,并付諸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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