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鐘某在廣州某汽車租賃公司工作,負責按指令接送甲方公司的客戶,。2015年4月起,,他簽字確認了《司機行為準則》,,其中規(guī)定如果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且金額超過2000元,,需賠償損失并被辭退,。
2016年9月21日,,鐘某接到任務(wù)要求在10:30分接客戶,。他提前1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并發(fā)信息告知客戶,。由于該地點門口不能停車,他將車開到旁邊路口等待,。期間,,鐘某因肚子疼去公廁解決生理問題,未注意到手機靜音模式下的多個來電,??蛻艉驼{(diào)度員連續(xù)撥打他的電話共11次,,但均未能接通??蛻糇罱K自行打車離開并向租賃公司投訴,,要求賠償。
2016年11月15日,,租賃公司收到服務(wù)質(zhì)量扣罰通報單,,績效扣罰11550元,另處罰款10000元,,共計21550元,。公司認為是鐘某的疏忽導(dǎo)致?lián)p失,要求其賠償全部費用并將其調(diào)離該項目,。
廣州市白云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鐘某已到達目的地并在上廁所期間未接聽電話確實為解決生理問題。公司未能提供證據(jù)證明鐘某的行為屬于故意或重大過失,。此外,,公司并未明確告知鐘某相關(guān)扣罰標準,因此鐘某無法預(yù)見需承擔如此高額的賠償責任,。法院還認為,,該損失數(shù)額明顯高于鐘某此次勞動所獲報酬,且公司存在長期服務(wù)不足的問題,。最終,,一審判決駁回了公司的訴訟請求。
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一審法院認定公司將經(jīng)營風險全部轉(zhuǎn)嫁給勞動者不合理并無不當,。然而,,鑒于鐘某確實在工作中存在疏忽大意,二審酌情判令鐘某向公司賠償2000元,,駁回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司機鐘某在廣州某汽車租賃公司工作,,負責按指令接送客戶。2016年9月21日,,他接到任務(wù)要求在10:30分接一位客戶,。鐘某提前到達指定地點,但因該處不能停車,,他將車開到旁邊路口等待
2025-03-18 02:04:31員工漏接客戶電話公司索賠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