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陽網絡文學作家李鑫(筆名:“龍璇”)因作品涉黃,犯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二審刑期由10年改判為4年,。該案在一審判決后因量刑問題引發(fā)社會討論,。二審后,,李鑫的妻子表示,,李鑫認罪認罰,,不會申訴。
近年來,,因網文涉黃作者獲刑的案件還包括耽美作者“天一案”和“深海先生案”,,這兩起案件分別于2018年和2019年經歷一審,目前均在二審階段,,結果未知,。多名法學界人士認為,這些案件背后的共性問題——犯罪金額標準是否陳舊,,淫穢物品認定標準,、由誰認定,仍有厘清的必要,。
2022年9月,,業(yè)余從事網絡文學創(chuàng)作的作家李鑫被安徽省淮北市辦案機關從其河南南陽家中帶走,以其創(chuàng)作小說的行為涉嫌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刑事立案,羈押于看守所,,同時期被帶走的還有多名網文界知名作家,。根據(jù)司法文書,李鑫是案涉三部作品《六朝清羽記》《六朝云龍吟》《六朝燕歌行》的第一作者,。這些小說為歷史穿越題材,,講述了兩位男主角穿越到中國六個歷史朝代,并參與歷史大事件的經歷,,其中摻雜兩性露骨描寫。
案涉小說分別于2009年8月,、2012年3月,、2021年5月在中國臺灣出版,實體書在臺灣市場銷售,電子版本在境外電子書網站上架銷售,。據(jù)出版信息,,案涉作品分級為“限制級”,適應對象為“成人”,。我國境內網友可通過登錄案涉論壇網站,,以充值金錢的方式閱讀案涉小說。李鑫的犯罪金額為30萬余元,,系上述作品的稿費分成,。
2023年11月,李鑫因犯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36萬元,。李鑫提出上訴,2025年3月,,安徽省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罪名不變,,將刑期改判為4年,并處罰金31萬元,。量刑減輕的原因是李鑫在共同犯罪中從一審認定的“主犯”,,在二審判決中被認定為“從犯”——“僅負責寫作淫穢小說,起次要,、輔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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