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席某某強奸上訴案及所涉婚約財產糾紛上訴案時,,審判長表示,與婦女發(fā)生性行為不能違背其意志,,與雙方是否訂婚無關,。鑒于網上存在大量不實信息,法院在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事實,。二審宣判后,法院在保護雙方隱私的前提下通報案件信息,,保障公眾知情權,。席某某的母親作為辯護人,多次擅自公布涉及被害人隱私的信息,,侵犯了被害人隱私權,,二審期間法院依法對其進行了訓誡。
關于網絡傳言稱女方借婚姻索財和騙婚的說法,,審判長澄清,,女方家人未以報警相要挾索取財物。另查明,,被害人沒有婚史,,通過婚介機構兩次相親,第一次未成功,,第二次即與席某某相親,,不存在騙婚情形。此外,,席某某在與女方家長通話時承認強暴,,但這段錄音并非定罪的唯一證據(jù)。
法院曾考慮通過適用緩刑促進雙方當事人盡早回歸社會生活,,但社區(qū)矯正機構認為席某某不認罪悔罪,,未取得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諒解,不符合社區(qū)矯正要求,。二審庭審中席某某也拒不認罪,,因此不符合適用緩刑的法定條件。
日前,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席某某強奸上訴案及所涉婚約財產糾紛上訴案,。由于該案為不公開審理案件,,一審宣判后,法院在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事實
2025-04-16 11:41:39訂婚強奸案被告人母親被訓誡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的刑事與民事二審將于4月16日公開宣判,。在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附近的一家賓館里,,鄭女士回憶起兒子被羈押的711天,不禁淚流滿面
2025-04-16 08:36:27訂婚強奸案男方母親發(fā)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