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三次審議“12萬條意見”民主立法具象化了
兩年時間,,三次審議,本次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修訂,,也是公眾與立法者之間良性互動的過程。2023年,一審稿公開征求意見,,有近10萬人參與建言,收到12萬條留言,;到了2024年二審稿,,仍收到8000多條意見。當法律文本字斟句酌地回應民意,,我們看到的,,不僅是法律條文的完善,更是立法過程的詮釋,。
對任何國家來說,,涉及未成年人的違法處罰制度,都是立法過程中難點中的難點,。本次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修訂,,無論是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還是人大常委會兩年三次審議,,討論,、爭論的一大焦點,也是未成年人違法處罰這一段落,。
比如,,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14—16周歲及16—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執(zhí)行行政拘留,,修訂后的法律,就做出了重大的改變,,以回應社會對未成年人違法“低齡化”的擔憂,,避免“年齡豁免”被濫用,強調(diào)教育與懲戒并重,。此外,,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未成年人違法的矯治教育,,還有學生欺凌處罰,,也進行了進一步規(guī)范,。
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低齡化如何重劃懲戒紅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fā)言人黃海華:實踐中,,有的未成年人故意利用未成年人身份,,多次違反治安管理,屢教不改或者違法情節(jié)嚴重,,社會反應強烈,。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fā)言人的這番表述,,道出的是這樣的現(xiàn)實:現(xiàn)行《治安管理處罰法》關(guān)于拘留年齡的規(guī)定,,已經(jīng)成為部分未成年人違法的擋箭牌。14至16周歲以及16至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執(zhí)行行政拘留,。這樣的規(guī)定,讓一些未成年人不斷地以身試法,,重復錯誤的行為,。
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員北京大學人權(quán)法與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趙宏:過多保護,如果沒有相應懲戒措施的話,,不僅達不到教育的目的,,反而會放縱了孩子隨便去違法、隨便去犯罪,,給社會帶來很大的不安定性,。
能否降低執(zhí)行拘留的年齡下限,重劃未成年人的懲戒紅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本次修訂中的熱議話題,,不過,討論的過程,,顯然也會充滿爭議,。
2月10日清晨6時左右,在二廣高速上,,司機曹某駕駛的輕型廂式貨車因超載導致左后輪胎爆胎,。隨后,曹某因操作不當致使車輛側(cè)翻,。事故發(fā)生后,,曹某未擺放警示牌便跑到護欄外求援
2025-02-19 23:30:50司機接連犯錯引發(fā)兩起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