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29日電(趙恩澤)來自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檢察機關對邢永瑞等5人涉嫌玩忽職守罪偵查終結,,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后,,北京市公安局、中共昌平區(qū)紀委依法依規(guī),,給予昌平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永瑞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民警孔磊行政撤職處分,,調離執(zhí)法崗位,;對雷洋案中涉案的1名輔警及2名保安員,按照輔警,、保安人員相關管理規(guī)定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給予雷洋案中負有領導責任的昌平區(qū)東小口派出所所長周帥民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同時予以免職,;給予治安支隊治安行動中隊副中隊長王玉國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同時予以免職,;給予治安支隊治安行動中隊中隊長周明輝同志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治安支隊副支隊長楊曉穎同志行政記過處分,;給予治安中隊支隊長馬朝暉同志行政警告處分,;對昌平分局副分局長王宏同志予以行政告誡。
依照處分權限,,黨紀處分由中共昌平區(qū)紀委作出,,政紀處分及組織處理由北京市公安局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