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楊建華看來,雖然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的庇護,,但在現(xiàn)實中,,勞動者仍處于弱勢,一些用人單位為了逃避責任,,不惜對相關規(guī)定進行打折,,或進行曲解,甚至是行政復議后仍不認賬,,讓不少勞動者權益難以保障,。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高翔認為,用人單位是員工權益的第一保障方,,一定要擔負起相應的社會責任,,遇事總想著如何推諉、逃避,,如果人心散了,,公司的衰敗也就近在眼前。保護員工合法利益,,實際就是保護公司的長遠利益,。
同時,高翔表示,,勞動保障部門及社會保障機制,,也應及時撐起一把庇護弱勢群體的保護傘,特別是一旦出現(xiàn)工傷糾紛,司法機關應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做出公正裁決,,竭力維護好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凌晨上班遇車禍 王某上班途中發(fā)生車禍,,交警部門認定他在事故中不承擔責任。他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然而公司卻認為其違反公司制度提前上班,,不應認定為工傷。
凌晨上班遇車禍 王某上班途中發(fā)生車禍,,交警部門認定他在事故中不承擔責任。他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然而公司卻認為其違反公司制度提前上班,,不應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