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駱某強迫小羽自拍裸照通過網(wǎng)絡傳輸供其觀看,。該行為雖未直接接觸被害人,,但實質上已使兒童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受到嚴重侵害。駱某已獲得裸照并觀看,,應認定為犯罪既遂,。
2。駱某利用公開裸照威脅小羽,,要求與其見面在賓館開房,,并供述意欲實施猥褻行為。因小羽報案,,該猥褻行為未及實施,,應認定為犯罪未遂。
一審判決情況:法庭經(jīng)審理,,認定被告人駱某強迫被害女童拍攝裸照,,并通過QQ軟件獲得裸照的行為不構成猥褻兒童罪。但被告人駱某以公開裸照相威脅,,要求與被害女童見面,,準備對其實施猥褻,因被害人報案未能得逞,,該行為構成猥褻兒童罪,,系犯罪未遂。2017年8月14日,,某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駱某犯猥褻兒童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二)抗訴及終審判決情況
一審宣判后,,某區(qū)人民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上均存在錯誤,,并導致量刑偏輕。被告人駱某利用網(wǎng)絡強迫兒童拍攝裸照并觀看的行為構成猥褻兒童罪,,且犯罪形態(tài)為犯罪既遂,。2017年8月18日,該院向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某市人民檢察院經(jīng)依法審查,,支持某區(qū)人民檢察院的抗訴意見。
2017年11月15日,,某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本案,。某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出庭支持抗訴。
檢察員認為:
1。關于本案的定性,。一審判決認定駱某強迫被害人拍攝裸照并傳輸觀看的行為不是猥褻行為,,系對猥褻兒童罪犯罪本質的錯誤理解。一審判決未從猥褻兒童罪侵害兒童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的實質要件進行判斷,,導致法律適用錯誤,。
2。關于本案的犯罪形態(tài),。駱某獲得并觀看了兒童裸照,,猥褻行為已經(jīng)實施終了,應認定為犯罪既遂,。
3,。關于本案量刑情節(jié)。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第25條的規(guī)定,,采取脅迫手段猥褻兒童的,,依法從嚴懲處。一審判決除法律適用錯誤外,,還遺漏了應當從重處罰的情節(jié),,導致量刑偏輕。
新華社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舉行咨詢委員和特約監(jiān)督員工作會議,聘任新一屆40名最高檢咨詢委員,、第一屆98名最高檢特約監(jiān)督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