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杰介紹說,房屋中介公司從房東處租賃房屋后,,再轉租給房客,,除收取租金外,中介還會向次承租人收取中介費,。
據大興區(qū)法院統(tǒng)計,,在涉中介房屋租賃糾紛中,要求退還押金的糾紛占這類案件的半數以上,。張杰表示,,在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房產經紀公司往往以各種理由拖延或拒絕退還押金,。
由于對房屋租賃市場和租房環(huán)境并不熟悉,,不少租客選擇通過房屋中介公司獲取房源信息。租房人往往是通過熟人,、網上或者就近找門店等方式獲取房產經紀公司信息,。“租房人對房產經紀公司缺乏了解,,這會導致當事人將對方起訴至法院后,,往往無法提供準確的送達信息。”張杰說,。
糾紛產生后,,房屋產權人及實際使用人面臨維權難。張杰表示,,因為租賃期限較短,,爭議金額相對較少,房產經紀公司在遇到經營困難時往往跑路走人,,造成訴訟成本高,,經常需要公告送達。同時因房產經紀公司人去樓空,,賬戶沒錢,,款項執(zhí)行難以到位。
及時固定證據
依法有效維權
租房市場中,,房屋中介良莠不齊,。張杰建議,租房前,,承租人應事先關注房產經紀公司的公示信息,,選擇商譽良好的機構,不要選擇被列入失信名單,、遭受行政處罰,、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經營場所與注冊場所不一致等具有不良記錄的房產經紀機構。
“房屋產權人不要輕信在小區(qū)內有門臉房的房產經紀公司,,應審慎選擇交易對象,,防止自己的房屋被加裝隔斷后群租?!睆埥芙ㄗh,,房屋產權人應對轉租行為在合同中進行限制,必要時要經常檢查租賃房屋,,防止房產經紀公司向次承租人收取高額租金后跑路走人,。
記者了解到,租客與房屋中介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存在瑕疵時,,會導致后期維權難,。對此,張杰建議,,承租人在簽訂合同時,應認真審閱合同條款,,并妥善保存合同,、發(fā)票等單據。在辦理入住及退房時,,簽訂書面交接清單,,對房屋裝修狀況,、室內物品情況、房門鑰匙及門禁卡數量,、水電燃氣表表數等作詳細記錄,,防止掛一漏萬。
他還提示,,在發(fā)生糾紛時,,要及時與房產中介公司溝通,可采取錄音,、拍照,、攝像等簡便有效的方式固定證據。
最后,,張杰表示,,房產經紀公司應強化企業(yè)自身監(jiān)管,強化對從業(yè)人員的培訓與指導,,加強對加盟分公司的資信審查,,規(guī)范公司印章及各類單據的管理,制訂權利義務對等,、內容清晰的格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