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因為日照時間比較長,,葡萄產(chǎn)量非常高,,而且甜度也非常高,然后高昌人他們自己釀酒,,販賣到中原來,,然后傳到宮廷:“還有一部分是進貢到唐朝的宮廷里頭,唐太宗還曾經(jīng)命人改進葡萄酒的釀制工藝,?!?/p>
丁香酸證明烽燧的士兵也曾喝過葡萄酒
在克亞克庫都克烽燧,有一個叫張三郎的士兵和他的同僚們,,也曾經(jīng)享用過這種在長安異常珍貴的美酒。
丁香酸,,是葡萄酒的主要成分之一,。
此外,在烽燧出土的部分陶器和紡織品都有葡萄紋的裝飾物,。
不過,,作為張三郎和他的同僚們曾經(jīng)享用過葡萄酒的最直接的證據(jù),則來自于克亞克庫都克烽燧遺址出土的各類文書中,。
克亞克庫都克烽燧遺址目前已經(jīng)出土了883件文書,,其中有很多珍貴的紙文書,也包括了當時烽燧駐守官兵們的賬本,。
“我們出土的紙文書有賬目的記載是‘張三郎用錢三十文沽葡萄酒’,,說明在孔雀河烽燧是可以喝得到的,但是不常見,,不會像是我們想的那種醉生夢死的狀態(tài),。”胡興軍說,,“葡萄酒對他們來說也是很珍貴的,。”
在克亞克庫都克烽燧中,,考古人員還發(fā)現(xiàn)了“開元通寶”和“乾元重寶”等貨幣,,其中“開元通寶”是唐朝統(tǒng)治290年中的主要流通貨幣,。以“開元通寶”為例,三十文錢在唐代究竟能有多少購買力呢,?
根據(jù)《金泥玉屑叢考》中提到的,,唐代的物價根據(jù)饑年和豐年,相差非常大,。在饑年,,斗米千錢的事情時有發(fā)生,如貞觀初年,,大饑,,斗米可換得綃一匹;2年后的貞觀三年,,一斗米只需要3,、4錢。在開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舊唐書·玄宗紀》中記載:“其時頻歲豐稔,京師米斛不滿二百,。”唐代1斛等于10斗,,約合79.32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