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注冊容易注銷難”的現(xiàn)象,,從平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觀察非常好理解——有了注冊用戶,,就有了引入資本的“敲門磚”。其中的“貓膩”不言而喻,。
但這種行為早已傷害了用戶的利益,。今年中發(fā)布的《用戶信息保護政策透明度報告》披露:在參與測評的1000家網站與客戶端中,竟然沒有一個能達到隱私政策透明度“高”的標準,。也就是說,,當用戶在注冊賬號時草草點下的“同意”服務協(xié)議按鍵背后,注銷難就是其中常見的一項“不平等條約”,。
注銷有依據
安全,、可靠,、可選擇,這些是評價一個健康的網絡平臺優(yōu)劣的基本要素,?!盎ヂ?lián)網應用只提供注冊但是不能注銷,不公平也不合法,?!敝袊ヂ?lián)網協(xié)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律師認為,互聯(lián)網平臺只提供注冊而不提供注銷,,已經侵害了用戶的合法權益,。
公民個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設備信息,、賬戶信息等多項內容,,通過立法的形式,對這些信息實時保護,,是對公民基本權益的尊重,。
《電信與互聯(lián)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guī)定》第九條也明確規(guī)定:電信業(yè)務經營者、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用戶終止使用電信服務或者互聯(lián)網信息服務后,,應當停止對用戶個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為用戶提供注銷號碼或者賬號的服務。這樣就要求互聯(lián)網平臺在提供注冊服務的同時,,應該提供注銷功能,,同時用戶也有權要求互聯(lián)網平臺注銷個人賬戶信息。
對此,,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用戶和服務商之間以開戶為起點構成契約,從合同法角度提供開戶服務而不提供銷戶服務是對用戶基本選擇權的剝奪,。尤其在用戶有基于隱私保護等合理理由情況下,,要求網絡服務商提供銷戶服務應當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合同法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