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從六年級開始,,主要是因為六年級學生基本上是12歲,。在加拿大對于違反法律的人,,不論年齡大小警方都會予以拘捕,,但如何處理有所不同,。按照加拿大法律規(guī)定,,12歲以上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加拿大還有專門的《青少年刑事司法法》(The 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規(guī)定對違法青少年有五種處理方法。包括不予指控,、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社區(qū)服務和刑事指控等,。
加拿大皇家騎警提供的關于欺凌的資料顯示,有些欺凌行為是觸犯刑法的,。比如死亡威脅,,無論是當面的、網(wǎng)絡上的,、或是通過電話或者短信發(fā)出的都包括在內(nèi),;嚴重的身體傷害;威脅,、騷擾,,表現(xiàn)為通過各種方式騷擾、威脅對方,,使其感到不安全,;或者未經(jīng)對方同意就散布其親密圖片、裸體或性行為照片等,;襲擊他人的行為,,包括推搡、絆倒,、拍打,、擊打或朝人吐痰等過激行為,。以上這些行為都屬于刑事犯罪,警方根據(jù)調(diào)查將決定是否提出刑事指控,。2015年3月,,加拿大《刑法》添加關于網(wǎng)絡犯罪的條款,以保護加拿大人免受網(wǎng)絡刑事犯罪的侵害,,其中就有涉及網(wǎng)絡欺凌行為的條款,。
韻寧認為,將欺凌行為和刑事犯罪掛鉤,,而且有無限的追溯期,,增強了對欺凌行為的威懾力。
親歷加拿大小學校園霸凌
中國駐加拿大的一家機構(gòu)的工作人員王菁,,其孩子在加拿大渥太華的一所小學上學期間遭遇到霸凌,,致使王菁痛苦不堪,但好在學校最后成功地解決了霸凌問題,。以下是記者獨家采訪王菁的內(nèi)容,,為了保持王菁“原滋原味”的敘述,記者用第一人稱記錄了她對加拿大霸凌事件及其處理的所見所聞所感,,以下為王菁敘述的主要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