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耿萬喜“詐騙案”32年后最高法改判無罪
耿萬喜向記者展示申訴材料,。本版攝影/新京報記者 高敏
耿萬喜位于濱海的家。被宣告無罪后,,耿萬喜回家痛痛快快洗了個澡,。
6月5日,耿萬喜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再審開庭。最高法院供圖
因周轉(zhuǎn)資金販賣橘子獲刑,;為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的第一起刑事再審案件
2018年6月5日下午2點半,,位于南京市浦珠北路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下稱“三巡”)全程直播了耿萬喜詐騙案再審開庭。申訴人耿萬喜穿著灰白色的外套和襯衣參加了庭審,。兩個多小時后,,他被審判長宣判無罪。
1986年10月7日,,耿萬喜因犯詐騙罪被江蘇省鹽城市濱??h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上訴后,,鹽城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如今,68歲的耿萬喜頭發(fā)灰白,。耿案是三巡自2016年12月正式掛牌以來,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的第一起刑事再審案件,。
而在耿案再審宣判的前后兩周內(nèi),,物美集團創(chuàng)始人張文中詐騙、單位行賄,、挪用資金案再審,,并由最高法院宣判無罪;科龍電器原董事長顧雛軍等人虛報注冊資本,,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案在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再審開庭,。
宣判當天,,耿萬喜就從三巡所在的南京回到濱海。一進家門,,他就痛痛快快洗了個澡,,“想把以前的誤解全部洗清,整個人都輕松了,?!?/p>
“利用別人的資金做生意”
1982年,民營經(jīng)濟正就著改革開放的浪潮漸漸興起,。32歲的耿萬喜趕上了這波潮流,,在濱海老家開了一家“東平貨鋪”,零售水果煙酒和日用品,。貨鋪生意很好,,最多時一個月能賺300元。
總是晚點、服務(wù)越來越差、座椅間距更小,、托運行李更少……這些本就讓我們這些只能做的起經(jīng)濟艙的普通旅客足夠頭疼,,而航空界似乎還是不夠滿足,總是希望不斷犧牲乘客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