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jié)假期是闔家團聚的幸福時刻,,各家的飯桌上洋溢著歡聲笑語,大家把酒言歡,,或是感嘆過往,或是期待未來,。但是小酌怡情,,大酌傷身,本文在此盤點飲酒后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提醒您適度飲酒,,與親朋好友共度美滿、幸福的團圓年,!
過度飲酒致害
未盡合理照顧義務的同飲人擔責
小雨與小鋒是情侶關系,。一日小鋒為答謝親友組織了一場聚會。席間,,小鋒拿出多瓶高度白酒,,小雨主動飲了幾杯,很快便稱自己“喝醉了”,,但未表現(xiàn)出明顯身體不適,。小鋒與親友共同將小雨抬回房間,此后幾次回屋查看情況,,但未能發(fā)現(xiàn)小雨已處于昏迷狀態(tài),,酒后,小鋒回屋休息,,亦未發(fā)現(xiàn)異樣,。第二日小鋒外出工作,回家后才發(fā)現(xiàn)小雨仍呈原姿勢躺在床上,,臉色發(fā)白,,手腳冰冷,送醫(yī)后小雨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符合乙醇中毒死亡,。小雨的家人將小鋒及其親友訴至法院,要求被告連帶賠償因小雨死亡造成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鋒等同飲酒者未對小雨實施強行勸酒、逼迫飲酒等不當行為,,其他親友在小雨醉酒后進行了照顧,、查看,盡到了合理的照顧義務,,故親友對小雨的離世不承擔責任,。但小鋒作為與小雨具有親密關系的同飲酒者,負有高于其他親友的注意義務,,小鋒離家外出放任醉酒昏睡的小雨處于無人看顧狀態(tài),,錯過了救治,對小雨的死亡存在一定過錯,。但小雨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對自己的飲酒行為及后果負主要責任,法院最終判決小鋒承擔15%的賠償責任,。
【法官說法】
侵權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實施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1165條第1款規(guī)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一般侵權責任構成具備以下四要件:侵權行為、損害后果,、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以及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過錯,此處的過錯包括故意與過失兩種情形,。本案中,,小鋒與小雨系情侶關系,兩人共同居住生活,,對于醉酒的小雨負有高于其他同飲人的照顧和救助義務,,而小鋒未對小雨進行充分照顧,導致小雨醉酒后長期處于無人照看的狀態(tài),,最終因乙醇中毒離世,,小雨的離世與小鋒的疏于照看存在一定因果關系。而小鋒與小雨同床而眠,,在小雨昏睡多時后仍未及時進行救助查看,應當認為存在過失,。因此,,小鋒應當對事故的發(fā)生承擔一定責任。
臨近歲末,不少小伙伴們已經約上親朋好友相聚,,把酒言歡也提上了日程,。說到喝酒,有句話叫“頭孢配酒,,說走就走”,,但不少人懷疑這是危言聳聽,沒有科學依據(jù),。
2024-02-04 21:32:18頭孢真的不能配酒節(jié)分端午自誰言,,萬古傳聞為屈原。提起端午,,我們最先想到的人是屈原,。但實際上,除了屈原,,和端午節(jié)相關的歷史人物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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