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一座高鐵站,要保障它的運營效率,,需要投入的絕不只是拆遷,、建站、運營成本,,周邊配套的基礎設施的完善,,也是一筆巨大的支出。
高鐵站一座接一座地建,大一點的城市,,財力,、客流也許能夠勉強支撐,但中小城市“霸王硬上弓”式的強行上馬,,可能會陷入一種錢砸進去了但沒有任何響動的困境,。
我們知道,
盡管國家鐵路集團承擔了部分骨干線路的建設費用,,但眾多線路仍需地方財政埋單,。
有的地方為了爭取高鐵線路及其站點的設立,只能完全自掏腰包,,但由于這些線路最初并未納入規(guī)劃,,且往往未直接穿越城市中心,導致爭取到了線路,,但只能途徑城市的邊角,,站點設置很偏,由此出現前面提到的客流稀少的問題,。
地方民眾對高鐵建設的財政負擔,,可能缺少直觀的感受,但感受不到,,并不意味著燒錢的成本不會轉移到他們頭上,。
像前不久引發(fā)關注的海南儋州海頭高鐵站,投資超4000萬,,站房面積近2000平方米,,建好8年卻不投用。這4000萬如果用于改善民生,,可以解決多少問題?
我們不能只看到高鐵站點的不斷增設,,沒有看到重復建設,、閑置浪費造成的沉沒成本,以及地方債務的沉重負擔,。
重數量,、輕質量,忽視投資效率,,在這個前提下,,來點贊所謂的高鐵便捷性,當然是不合理的,。
正因如此,,2018年發(fā)布的《關于推進高鐵站周邊區(qū)域合理開發(fā)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到:
新建鐵路選線應盡量減少對城市的分割,新建車站選址盡可能在中心城區(qū)或靠近城市建成區(qū),確保人民群眾乘坐高鐵出行便利,。
此外,,2021年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鐵路規(guī)劃建設工作意見》也提到,嚴格控制建設既有高鐵的平行線路,,既有高鐵能力利用率不足80%的,,原則上不得新建平行線路。
同時,,規(guī)劃內項目不得隨意調整功能定位,、建設時序和建設標準,未列入規(guī)劃的項目原則上不得開工建設,。也就是說,,只要規(guī)劃沒有,地方自掏腰包建設也不行,。
這些政策要求被認為是對高鐵建設“踩剎車”,。
在嚴控地方債的背景下,高鐵“大躍進”是該降降溫了,。把高鐵建設搞成數字政績,,一味追求線越多、站越密,,如此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只會加劇地方的財政負擔。
濟南財政能承受18個高鐵站嗎,!
近年來,隨著高速鐵路網的迅速擴張,,我國涌現了許多新的高鐵車站,。然而,諸如海南儋州海頭站等投資過千萬卻未投入使用的高鐵站案例,,引起了社會廣泛討論
2024-05-21 13:40:41超20座高鐵站閑置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