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還明確了價格標準和程序,,確保收地價格公允合理,,程序規(guī)范透明。收回收購的土地原則上當年不再供應用于房地產開發(fā),,確有需求的應嚴控規(guī)模,,供應面積不得超過當年收回收購房地產用地總面積的50%,。若用于民生領域和實體經濟項目,則不受上述限制,。
中指研究院分析,,通知的落地意味著更多低成本的增量資金將進入市場,有助于房企出售存量土地,、緩解資金壓力,,并改善土儲結構。地方政府通過專項債券收購存量土地,,能增強資金流動性,,支持地方經濟發(fā)展、保障民生,。對于市場而言,,這是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wěn)的關鍵舉措。
一家TOP50強房企高管表示,,該政策不僅解決了部分企業(yè)無力開發(fā)土地的問題,,避免了土地資源浪費和企業(yè)的沉默成本,同時收回爛尾項目對民生也有積極影響,。此外,,調控供需關系,讓優(yōu)質開發(fā)商更愿意摘地,。
宋紅衛(wèi)認為,,此前4萬億元的白名單主要是救助可盤活、有市場需求的項目,,而收儲閑置用地則屬于無效供應或過剩項目,,這些項目企業(yè)難以自救,只能政府收儲,。此次細則落地涵蓋房企所有項目,,對加快風險出清、恢復房企運行能力至關重要,。
然而,,政策實施過程中仍面臨一些挑戰(zhàn)。例如,,在土地價格存在下跌預期的情況下,,回收定價成為一大難題。部分開發(fā)商嘗試與地方政府協(xié)商退地,但回購價格普遍較低,,增加了房企對于細則落地后回購價格的擔憂,。此外,部分存量土地可能因抵押,、債券關系,、法律糾紛等問題增加了收回收購的復雜性,,需要法律機構或法院介入。因此,,加強與發(fā)展改革,、財政,、司法、稅務等部門溝通協(xié)調,,形成工作合力,,破解存量土地性質復雜這一難題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