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遺產繼承案件,。2022年6月,41歲的趙女士因病去世,留下一套位于昌平區(qū)價值400余萬元的房產和總計110余萬元的銀行存款,、人壽保險金及喪葬費,、撫恤金等遺產,。趙女士父母已先于她去世,,且她無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由于趙女士沒有法定繼承人且未訂立遺囑,,她的父母雙方的9位同胞兄弟姐妹要求分割全部遺產。這9人包括5位叔叔,、姑姑和4位舅舅,、姨媽。他們聲稱對趙女士盡了扶養(yǎng)義務,。法院調查發(fā)現(xiàn),,趙女士患有尿毒癥,能夠自理日常生活,,但在困難時會得到一位叔叔和社區(qū)工作人員的幫助,。
最終,法院判決趙女士名下的110余萬元現(xiàn)金遺產由9名親屬共同繼承,,其中一位叔叔因對其生前有較多幫助而繼承20%份額,,其余親屬各繼承10%。房產則收歸國家所有,,由昌平區(qū)民政局管理,。
法官解釋稱,本案中趙女士的親屬雖然與她有親緣關系,但平時的走親戚行為不能視為扶養(yǎng)行為,,只有在具體對趙女士生活做出較大貢獻的情況下才能參與遺產分配,。根據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yǎng)較多的人可以分得適當遺產,。因此,趙女士的一位經常帶她看病的叔叔獲得了較多的遺產份額,。
對于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法律規(guī)定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yè),。本案中,,房產被收歸國有并由民政部門管理。法官表示,,這一判決基于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只有盡到扶養(yǎng)義務的人才有權繼承遺產。隨意擴大繼承范圍可能導致權利與義務不對等情況出現(xiàn),。
一個人既沒有配偶、子女,,也沒有兄弟姐妹,,父母也已經離世,也就是說他并沒有法定繼承人,。
2025-02-26 10:07:20獨身女子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