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祎慧:這種和解解決勞動爭議,對于勞動者而言,,方式更加靈活便捷,,勞動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和實際情況,,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定制靈活具體的經濟補償或者賠償方案。對于用人單位而言,,避免沖突進一步加劇,企業(yè)也可以借此契機了解員工的需求,,優(yōu)化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率。所以說和解確實有助于從根源上消解矛盾,。
劇情回顧
秦燦:我覺得很慚愧,,我看著我的客戶經歷不公,卻無法給他提供更實際的幫助,,作為他們的律師,,我只感到無能為力。
看劇有疑
劇中,,律師秦燦為委托人老宋的勞動爭議糾紛做了充分的準備,,但最后老宋還是出于現(xiàn)實需求選擇了與公司和解,秦燦向律師事務所提出辭職,,員工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要怎樣操作?
法官釋法
生活中,,勞動者轉行,、“跳槽”是很尋常的事情。林鑫說,,依據法律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無條件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通知用人單位,。
林鑫:勞動者擇業(yè)自主,,有權在就業(yè)市場自由流動,從而實現(xiàn)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一般而言,,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設置期限的目的是保障用人單位招用新人和調整崗位,,避免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影響,。在試用期內勞資雙方雙向考察,因此勞動者提前三日通知就可以辭職,。
林鑫提示,,在特殊情形下,,勞動者的辭職會受到一些限制。
林鑫:例如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在服務期內辭職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同時,,即使離開原工作崗位,,勞動者應繼續(xù)保守合同約定的商業(yè)秘密和其他相關保密事項。如果存在競業(yè)限制條款,,勞動者離職后也應繼續(xù)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