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麥基拉不滿的是失業(yè)人員需要應付勞動局的各項要求,。比如失業(yè)者收到勞動局介紹的工作崗位后,,必須跟用人單位聯(lián)系,。他抱怨說:“這實在是很可笑,即使我心里知道根本不可能獲得這份工作,,但還是必須打電話給用人單位,,否則失業(yè)金就會停發(fā)。打電話不過是走過場,。勞動局的人也沒有真正花時間了解每個失業(yè)者的情況,。有一次勞動局推薦給我一份去退伍軍人聯(lián)合會當秘書的工作,可我并沒有這方面的職業(yè)經(jīng)歷,。等我電話打到退伍軍人聯(lián)合會解釋情況后,接電話的人說沒關系,,在你之前已有5位卡車司機電話問過了……”
“基本收入試驗”初衷不是鼓勵“不勞而獲”
東芬蘭大學研究公共政策與社會福利問題的尤哈·哈瑪拉伊寧教授告訴《環(huán)球時報》記者,,芬蘭現(xiàn)有社會福利保障體系背后的指導思想是“以理由為基礎的社保體系”。換言之,,國民需要具備某種“理由”,,如失業(yè)、患病,、殘疾,、育兒等,才能獲得社會保障?,F(xiàn)有福利保障體系是戰(zhàn)后幾十年來不斷在原有基礎上添磚加瓦形成的產(chǎn)物,,由多個模塊構成,已變得過于龐大,、復雜,,且難以管理,而“基本收入”一類的福利制度則提供了一種截然相反的思路,。
哈瑪拉伊寧解釋說,,基本收入的獲得者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需要為了獲得這份福利而做出任何“等價行為”,,比如積極尋找工作,。此種類型的社保制度完全以公民身份,或者福利享受權作為獲取福利的依據(jù),。個人一旦被納入社保體系內,,就能獲得基本收入。這種制度被稱為“無等價行為社保體系”,,其優(yōu)點在于化繁為簡,,易于操作,能有效地幫助政府部門精兵簡政,。
據(jù)哈瑪拉伊寧介紹,,在過去幾十年,,芬蘭政界和學術界一直在討論如何對本國的社會福利體系進行改革,并提出了不同的社會保障模式,?!耙岳碛蔀榛A的社保體系”和“無等價行為社保體系”可以被看成是兩個極端模式,兩者之間還存在各種程度的“積極模式”,,即個人在有權利獲得一定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其提升自我能力、尋求工作的積極程度會影響個人可獲得的福利總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