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看到,,這家餐廳發(fā)送的用餐須知共有7條,,包括用餐時長、開餐時間,、訂餐需繳納定金500元/人,、用餐前72小時內取消預約將不予退還、店內謝絕自帶酒水外食,、不提供打包服務,、餐廳內不能錄制視頻或打開直播、不能在店內接打電話或外放視頻音頻,、餐廳不接待10周歲及以下兒童,、提醒顧客避免使用香水、禁止攜帶寵物等,。
在該網友發(fā)帖的評論區(qū),,有不少人在討論,。有人表示不支持,,認為吃頓飯還要詳細閱讀餐廳的規(guī)定難以接受。但也有人理解餐廳的做法,,認為餐廳可以有自己的要求,,如果不同意餐廳的規(guī)定可以選擇不去消費。
江蘇中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滕尚麗律師表示,,餐廳的規(guī)定是否有效契約,,應當審查內容是否合法合理,在消費前是否有明確告知,,顧客是否有選擇權等,。在這種情況下顧客前往就餐才形成契約。若條款加重顧客責任,、排除酒店義務或告知不充分(如小字,、隱藏頁面等),屬于格式條款或霸王條款內容,,即使顧客前往就餐,,該部分規(guī)定也不構成默示,對顧客沒有約束力,。在上述事件中,,顧客收到的餐廳規(guī)定是否屬于格式條款,需要進行合規(guī)審查,。
對于發(fā)帖網友認為的服務人員窺探了自己的手機,,滕尚麗建議餐廳通過公示“禁止拍攝視頻”的規(guī)定代替人工監(jiān)督。關于該餐廳的其他規(guī)定,,滕尚麗認為部分規(guī)定不合理,,比如禁帶酒水限制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屬于無效條款,。餐廳不接待10周歲及以下兒童也存在爭議,,未成年人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餐廳用餐必須監(jiān)護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雖然商家享有自主經營權,,但阻止成人帶兒童進入用餐可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于平等交易權的規(guī)定。建議餐廳采取更為委婉和柔和的策略,,平衡好雙方的關系,。
4月15日,有網民在抖音平臺反映其在三亞林某記海南風味餐廳就餐時遇到的問題,,包括店內服務態(tài)度差,、購買的團餐菜品疑似提前做好以及必須給五星好評才能就餐等。這些問題引起了網民的關注
2025-04-16 20:13:44三亞一餐廳須給五星好評才可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