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武漢新出的調控政策與武漢房管部門8月表述一致,進一步規(guī)范武漢商品房預售管理,,認定設置選房購房限制條件等5類違規(guī)行為,。具體政策有:在取得預售許可證10日內,應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在銷售現(xiàn)場醒目位置明碼標價,,“一套一標”,,公示銷售進度控制表,不得捂盤惜售或變相囤積房源,。在銷售商品房時,,開發(fā)商不得以要求購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優(yōu)先選房等方式,,拒絕購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房等,。
此外,武漢市目前已有27家房企有意參與籌集租賃房源,,目標是在年前完成新增租賃住房7000間,,不少于30萬平方米,包括武漢市保障性住房投資建設有限公司,、武漢城投房產集團有限公司等6家國有住房租賃平臺公司,,及包括萬科、龍湖在內的21家房企,。
南寧:從個人到單位,,限售升級
南寧9月22日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補充通知》,有效期5年,,針對法人單位進一步加強限制現(xiàn)房轉讓管理,。具體內容是:對企事業(yè)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南寧市區(qū)(不含武鳴區(qū),,下同,,武鳴區(qū)2016年5月27日撤縣設區(qū))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后方可轉讓,。
此外,,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取得預售許可,對外銷售商品房時,,在未與購房人就預售許可范圍內具體房號達成購房協(xié)議前,,不得收取購房人任何費用。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同時表示,,這是為落實5月25日《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通知》(南房[2017]409號),。
在409號文中,南寧已對個人進行了現(xiàn)房轉讓的限制:購房人在南寧市區(qū)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后方可轉讓,。南寧住房局當時表示,此舉是為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避免投資投機性購房人短期內炒賣房源,。
此外,南寧409號文對“限貸限購限價”也有要求:居民家庭在南寧市區(qū)已擁有1套住房的,,再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套及以上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暫停向其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發(fā)放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商品住房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日起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預售申報價格,,一次性對外開盤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