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根據目前地下錢莊洗錢犯罪活動態(tài)勢,,并調整刑事司法理念,,僅僅將其全面納入反洗錢懲治軌道的第一步,。一方面,,洗錢罪中諸多核心問題都會在地下錢莊案件中展現,。該類型犯罪通常以經營者和交易對手為核心,,并伴有居間介紹人等交易輔助人,,如何對各主體行為進行精準定性,,這就涉及自洗錢與他洗錢認定,、反洗錢罪名體系與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之間的競合或區(qū)分爭議。另一方面,,對地下錢莊的刑事治罪與治理應從國內視角出發(fā),,逐步拓展到國(區(qū))際合作協(xié)同打擊層面,這就涉及到管轄權等刑事司法協(xié)助問題,。對這些司法認定和司法協(xié)助范疇的難題,,有必要進一步在實踐中總結適用經驗和探索可行路徑。
未來對于虛擬數字貨幣的監(jiān)管,,黃震建議,,可以加強一些監(jiān)管探索。首先,,可以建立虛擬數字幣交易的監(jiān)測體系,。雖然說它具有匿名性,但可以要求平臺以及投資者,、支付參與人等參與時要進行一系列的KYC(幣圈KYC認證是數字貨幣交易所為了安全起見而要求用戶進行的一種身份驗證),。其次,可以加強跨境數字貨幣合作監(jiān)管,,加強國際合作有利于減少監(jiān)管套利,。最后,要加強對金融消費者的引導,,特別涉虛擬幣的消費者,、投資者,讓他們盡量合規(guī)合法地從事有關交易,。
對于如何打擊地下錢莊,,清華大學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朱寧表示,應加強國際合作,,與更多國家簽訂多邊或雙邊反洗錢,、反非法資金流動這種協(xié)議和合約。另外,,要把國內的資金“籬笆”扎結實,。對于金融機構來說,要了解客戶,,知道這個客戶的資金是從哪里來,,要到哪里去,要干什么,,才能區(qū)分是合法使用,,還是非法使用。如果是合法使用,,金融機構應該大力幫助客戶實現,;如果是非法使用,,從中介機構開始就必須提供一定的信息、線索,,進而阻礙非法行為的發(fā)生,。
此外,朱寧還表示,,我國監(jiān)管機構也要與時俱進,。譬如,要看到整個居民家庭海外投資海外置業(yè)旅游的需求在逐漸增加,,5萬美元可能在10年之前看起來是個天文數字,,現在很多居民家庭都可能有這個需求。所以我們一些監(jiān)管思路需要更新,,讓很多居民家庭不走非法錢莊而是首先通過合法途徑,,完成資金轉移或資金匯兌的訴求。